聚氯化鋁國標準檢驗規(guī)則標準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發(fā)布時間:2014/9/18 9:30:00 瀏覽次數: 來源:www.nekton.com.cn
1 聚氯化鋁檢驗規(guī)則
1.1 本標準規(guī)定的全部指標項目為型式檢驗項目,在正常生產情況下,每3個月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。其中密度、氧化鋁、鹽基度、不容物、PH值等指標項目應逐批檢驗。若需判定每批PAC的混凝性能,
1.2 生活飲用水用
PAC應由生產廠的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部門按本標準的規(guī)定進行檢驗,生產廠應保證所有出廠的產品都應符合本標準要求。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附上質量證明書,內容包括:生產廠家、產品名稱、類別、凈質量、批號和生產日期、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證明和本標準編號。
1.3 使用單位有權按照本標準的規(guī)定對所收到的產品進行驗收。
1.4 每批產品液體應不超過200t,固體應不超過60t。
1.5 按GB/T6678規(guī)定確定采樣單元數。
對于桶裝液體產品,采樣時應將采樣器深入桶內,從上、中、下部位采樣量不少于100ML。將所采樣品混勻,從中取出約800ML,分裝于兩個清潔、干燥的玻璃瓶中,密封。
對于袋裝固體產品,采樣時應將采樣器垂直插入到袋深的四分之三吃采樣,每袋所采樣品不少于100g。將所采樣品混勻,用四分法縮分至約500g,分裝于兩個清潔、干燥的塑料瓶中,密封。
對于用貯罐裝暈的液體產品,應用采樣器從罐的上、中、下部位采樣。每個部位采樣量不少于250ml將所采樣品混勻,取出800ml,分裝與兩個清潔、干燥的塑料瓶中,密封
在密封的樣品瓶上粘上標簽,注明:生產廠名、產品名稱、批號、采樣日期和采樣者姓名。一瓶供檢驗用,另一瓶保存3個月以備查。
1.6 檢驗結果中如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,應重新自兩倍的包裝單元中采樣核驗。核驗結果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,整批產品為不合格。
1.7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(fā)生異議時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的規(guī)定辦理。
2標準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2.1 生活飲用水用
PAC(固體)的外包裝上應由涂刷牢固清晰地標志,內容包括:生產廠名、產品名稱、商標、凈質量、批號和生產日期、標準編號以及GB/T191規(guī)定的“標志7帕濕”。
2.2 生活飲用水用PAC(固體)采用雙層包裝,內包裝采用聚乙烯薄膜袋,厚度不小于0.05mm,包裝容積應大于外包裝,外包裝的性能和檢驗方法應符合GB/T8946的規(guī)定。每袋凈重質量25kg、50kg(顧客要求而定)。
2.3 生活飲用水用PAC(液體)采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裝。用戶需要時,生活飲用水用PAC(液體)也可用貯罐裝運。
2.4 生活飲用水用
PAC在運輸途中應有遮蓋物,避免雨淋、受潮:并保持包裝完整標識清晰。
2.5 生活飲用水用PAC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的庫房內。液體產品保質期個月,固體產品保質期12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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